2005年8月5日至2005年8月29日该公司逾期不报送《限额以上住宿业经营情况》月报表,经汉滨区统计局多次催报并发出了《统计报表催报单》,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或说明情况,已构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005年8月29日和30日、9月12日汉滨区统计局先后三次分别依法送达了《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拒不接收和签字,并说我们这个公司不存在了,该公司副经理曹说:“罚款没有,你们统计局告我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还说:“你们汉滨区一个科级单位还检查我们省属单位”……等等态度极其恶劣。 2005年9月14日经汉滨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该公司下达《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委托汉滨区公证处公证送达,该公司还是拒不签收,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没要求听证,也没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该公司经理邓又出面多次找市、区有关领导说情,鉴于该公司经营不景气,由处罚20000元才勉强答应交4000千元。于2005年11月3日交了罚款。
汉滨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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