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东方宾馆拒报住宿业报表受到处罚
来源: 作者: 龚兴双 日期:05-11-04 点击:

  2005年9月,汉滨区统计局对安康市东方宾馆有限公司2005年6—8月份《限额以上住宿业经营情况月报》表,经多次催要并发出《催报单》,但该单位仍未报送,2005年9月15日汉滨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研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

  2005年9月23日,区统计局向该单位发出了处罚贰仟元决定书。该单位也承任了拒报事实,并接受了处罚,于2005年9月28日交了罚款,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

                    汉滨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