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局将从六方面加强统计执法工作
来源: 作者: 日期:06-03-22 点击: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


  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确定200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列入日常统计工作内容,统计法制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季度和月度检查计划,执法检查要制度化、经常化。同时明确了各级统计机构必须完成的案件数量。

  二是建立全省统计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各市统计法制工作的考核。省局开始着手起草《错案追究办法》;市局也要加大对辖区内各县区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督促。

  三是继续坚持案卷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2006年,各市要独立开展案卷评审工作,评审结果要专题报送省局法规处,同时要按照省局的要求选送足量的案卷供省局评审。省局将进一步完善案卷评审制度。

  四是继续执行统计法制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大案、要案备案制度》,按要求做好备案、报告工作。省局将对统计法制工作情况进行两次通报。

  五是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修改统计法律文书。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

  六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讨创新,开创统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