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安排意见
来源: 作者: 日期:06-03-24 点击:

           汉区统字[2006]19号

    汉滨区统计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安排意见

局各股(室)、城调队、农调队:
  为了认真贯彻区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各项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促进各项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五个一”、“四不许”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优化统计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着力解决统计系统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数字腐败,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目标任务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的任务分解
  1、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抓落实的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泽言同志,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承担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分管城调队、农调队工作的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玉同志,主要对分管的办公室、工交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信息传递等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及党政纪教育工作;参与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全新同志,主要对分管法检办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业务数据质量、信息传递和统计执法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及党政纪教育工作;配合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
  副局长汪武斌同志,主要对分管综合股、农贸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专业数据质量、信息传递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党政纪教育工作;参与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协助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
  2、城调队、农调队负责人的责任
  城调队队长李海林和农调队队长闵林同志,分别对本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党政纪教育工作、队委员班子的廉政建设、本队公务接待和财务经费的审批以及各项统计数据的质量把关;协助全局执法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
  城调队副队长胡旗平和农调队副队长张新安同志,分别对各自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队长抓本队干部廉政教育和党政纪教育工作;协助全局执法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重要岗位人员责任
  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贯彻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参与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财会人员:对贯彻执行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以及制奢规定,正确核算国有资产等负有直接责任;参与对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经济类案件的查处。
  统计执法人员: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的宣传工作以及依法查办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由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中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学习《两个条例》和《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干部学习要坚持按照机关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干部在学习期间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支部牵头创办学习园地。局党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重要内容。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此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汇总、上报。
  在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基础上,要严肃认真的开好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项对照检查,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局党组审查,将视期不同程度,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四)查办案件工作
  对本局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经局党组批准,确定专人参与立案查处;对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局党组和区纪委,按规定程序查处。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各项责任的落实工作,区统计局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马泽言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王国玉、艾全新、汪武斌同志任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张新安、胡旗平、胡高叶、佘在琴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办股,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