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文件
汉区统字[2007]75号
汉滨区统计局
关于认真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能源消耗情况,满足工业经济核算的基本需要,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根据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以县(区)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汉滨区样本单位总量及目标任务,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近年来,我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迅速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还比较落后,能耗较高,由于统计监督体系不完备,监测方法不完善,难以适应党委、政府对加快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发展进行管理和决策的需要。因此,各乡镇办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的,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搞好服务。 二、领导重视,乡镇办各办站所要积极配合
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把责任落到实处。要为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氛围,及时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调查经费,调动相关站办所力量共同参与,确保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方案要求开展调查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核实工作
市统计局以县(区)为总体共抽取我区境内29个样本企业,
20个样本村,共涉及22个乡镇办事处。为了切实搞好本次调查保证样本单位真实可靠,各乡镇办要对市局反馈的样本村及个体企业和目录企业进行一一核对,全面摸清其现存情况和村内个体工业总量,如实上报区统计局。单位如有长期停产、转产、撤销等情况的,要上报空白表,并写出书面说明,且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个体工业以村为单位摸底,摸底表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
(二)明确调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组织调查。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具体包括,调查年份年初在册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以及当年新建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详细名称、地址、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人员及企业资产与生产经营和能源消耗状况等;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生产经营和能源消耗状况等。调查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种。季报包括一季度报表、二季度报表和三季度报表,调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两种。
四、严明纪律,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调查工作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和部署,各乡镇办负责实施并从2008年起纳入区统计局对各乡镇办年终统计考核范围。今年是以县区为总体进行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启动年,各乡镇办必须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和确定的样本开展调查,严禁足不出户、闭门造车,必须深入企业、深入样本村,逐户调查。本次调查工作开始后,市区两级统计部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深入企业、走村进户调查回访,发现问题依照《统计法》查处。调查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按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相关数据,经区统计局评估认定后方可对外使用。凡未按全区统一规范要求开展调查的,区统计局对相关数据将不予评估认定,并记统计工作不良记录。 五、总体安排及资料上报要求
为满足核算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需要,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数据按季、年度进行报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办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确定主管领导,安排得力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并完成报表布置和培训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区统计局,于12月25日前将2007年年报的样本表(分企业、村)报送至区统计局。2008年按季度报送。 报送要求:2007年年报报告期1至11月份,报送时间为12月
25日前;2008年季报的报告期分别为1月1日至2月25日、1月1日至5月25日和1月1日至8月25日,上报时间分别为3月1日前、6月1日前和9月1日前。
各乡镇办上报基层表式三份,以便区局将抽取审定的样本单位原始纸介质报表核转市统计局。 联系人:汪慧芳 电话:8181201
附:各乡镇办规模以下工业抽样名录
汉滨区统计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村样本和企业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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