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长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不履行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加处罚
来源: 作者: 龚心双 日期:07-02-08 点击:


  2006年8月1日,汉滨区统计局检查组对安康市长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违法实事清楚,证据确凿,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该单位发出《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责令其整改。三日内该公司虽到统计局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陈述和申辩理由不充足。2006年9月20日又对该公司送达了《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罚款。该公司接到处罚决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2006年10月19日汉滨区统计局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出对该公司强制执行申请。2007年1月23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收缴罚款1500元,加处罚款500元,执行费260元。


                         汉滨区统计局
                        二OO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