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文印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07-05-25 点击:

 

汉滨区统计局文件 

汉区统字[200726
 


汉滨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机关文印管理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队:

为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本着服务大局、历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文印工作,特制定机关文印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文印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队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请示、规章制度、总结、计划、分析、说明、信息、法律文书、记录、通知、文件、表格等均属文印的范围。

二、各股室、队的材料原则上自行打印,20份以内的材料在局微机室复印。20份以上的材料和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复印或打印的材料,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登记,填写“打印结算单”,在指定打印部打印或复印(各股室、队负责材料的校对和验收,即谁起草谁校对和验收)。

三、在局内复印材料和传真材料由经办人在登记簿上注明材料名称、份数、纸张类型、并签名。原则上不准复印非办公材料。

四、全局所有文印耗材由各股室、队申报,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结算,各股室、队不得私自购买,需用时到局办公室领取。

五、文件格式由办公室负责把关,文印人员要熟悉业务,保守秘密,爱护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文印  管理制度  通知


送:市统计局。

  区政府办。


汉滨区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0份

汉滨区统计局打印结算单(表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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