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关于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安排意见
来源: 作者: 日期:07-06-13 点击:

   

汉滨区统计局文件

 汉区统字[2007]27


汉滨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

安排意见


各股(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统计部门新形象,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按照汉政办发[2007]49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局2007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面向统计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评议统计部门和统计干部勤政廉政实绩,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良风气,不断优化和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促进全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标准和主要内容
  以“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为载体,始终以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机关作风和部门与行业风气好不好的标准,把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勤政廉政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
  1、评依法行政:统计部门有无违反《统计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乱收费、乱罚款,办人情案、收人情费等;有无越权越级或不按法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的行为;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2、评服务态度:在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的过程中,有无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违反纪律,故意刁难的现象;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态度蛮横、生硬的现象。
  3、评廉洁从政: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有无违反行政审批制度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有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
  4、评服务质量:是否按照服务时限要求,按时或提前结束办理事项;是否按照有关程序准确、及时办理应办工作事项;有无因超越行政管理权限、违反行政审批、执法程序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是否依照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区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有无群众反映强烈和申诉、控告案件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
  2007年,开展“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采取内外结合、自下而上、面向社会、广泛参与的自查、自评、自纠形式进行。区统计局将编印《政风行风万人评问卷》,发至统计工作涉及的辖区有关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等。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搜集整理,告知相关股(室)或干部,及时处理和改进。根据问卷调查情况,实行综合积分,积分与干部年终考核挂勾。
  (二)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 5月15月)
  一是按照全区“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总体部署,制定本局相应工作计划,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全面动员,召开“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三是组织宣传发动,要在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的基础上,组织宣传动员。
  2、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 5月31日)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扎扎实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加强统计行风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地推动全区统计工作高效开展。

3、评议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6月1日至15日印发《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布。
  4、整改提高阶段(6月16日至30日)
  根据自查评议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总结,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四、措施和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行风建设是反腐败重要工作之一,开展评议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统计系统行风的好坏,影响着统计部门在社会各界群众中的形象、地位,决定着统计事业的兴衰。因此,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自觉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树立统计部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行业作风,整体推进全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切实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次活动收到预期效果,统计局成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长:鱼金芳,副组长:王国玉、庞顺平、汪武斌、谢芳朝、佘在琴,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3、落实考核措施。年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评议反馈情况,结合问卷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其中问卷测评占年终干部各项考核总分值的60%,平时综合情况评分占40%。评分结果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统计  政风行风  安排意见


抄送:市统计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纪委,区监察局。


汉滨区统计局                         2007年6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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