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嘉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统计人员是兼职,且更换频繁,统计原始台帐不健全,导致统计数据不真实,不能客观反映房地产企业运行情况,受到汉滨区统计局依法查处。 该公司统计违法事实表现在:2007年6月统计指标瞒报和虚报:一是商品房销售面积瞒报129平方米;二是商品销售额虚报15.5万元,同时又出现统计资料和统计台帐不健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汉滨区统计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接到《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经交纳罚款。
汉滨区统计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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