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金芳局长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 作者:鱼金芳 日期:07-09-30 点击:

 

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会议上的发言

汉滨区统计局  鱼金芳

 

今天,区政府决定召开全区固定资产统计会议,就是针对今年前8个月全区投资进度完成不理想,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的一次动员、部署会。统计数据反映,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53亿元,仅完成任务的28.89%,在全市评比中排列第10位,与第一位的宁陕县相差32个百分点,与其他兄弟县区相比,我区增长速度亦有较大差距;全区前8个月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增长27.6%。与市上给我区下达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33亿元任务相比,完成全年任务43.9%,没有实现时间和任务同步,欠进度12个百分点。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全市其他县均呈正增长,汉滨区前8个月下降26.5%。因此,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汉滨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非常符合汉滨突破发展实际,十分必要。统计局作为政府的综合统计部门,就是要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宏观管理以及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提供科学依据,用真实、全面的统计数据反映汉滨区的项目建设,反映汉滨的突破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乡镇、部门统计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努力做到应统尽统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是当前各级统计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乡镇统计人员和部门统计人员必须按照区政府今天的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各种统计调查手段,认真做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力量,要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要求,凡是

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都要建立统计数据库,实行跟踪统计,对农村私人建房投资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组、户建房投资统计卡。区统计局将与计划、城建和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个数、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投资总额和年度投资计划等做到心中有数;并与计划、城建等部门联合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调查研究,宣传统计法规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范要求,加大对项目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承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区级各部门要尽快将部门投资任务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或企业,并督促项目建设业主或企业法人及时、全面、准确上报投资统计报表,并加盖部门及项目单位公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向区统计局报送投资报表。区统计局将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统计监测力度,努力做到凡开工的项目应统尽统,全面反映汉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推进的成果。
  
二、依法统计,坚决查处拒报、瞒报、漏报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违法行为
  
按照《统计法》规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向政府统计部门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凡不按规定要求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要予以处罚。据此,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开工、竣工项目报告制度要求:凡在汉滨区辖区内,不分隶属关系,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一律在区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接受统计业务培训,领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向区统计部门报送投资统计报表。按照这一要求,区统计局将在近期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执法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否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是否按期办理统计开竣工登记、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由项目单位填报制度、是否配备了与项目相适应的统计工作力量、是否按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填报投资额等,凡开工项目未办理统计登记、未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投资统计报表的,依法催办、催报,限时办理开工登记,按时报送投资报表,经催办、催报仍未办理项目开工登记和投资报表的,一律按拒报统计资料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办理项目开工统计登记,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对其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进行检查,根据投资额完成情况、项目形象进度,检查有无虚报、瞒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要依法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使其统计违法行为付出成本和代价。这里特别要强调,虚报、浮夸是统计违法,拒报、瞒报、漏报也是统计违法,也要进行检查和处罚。检查的同时,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要求,教育项目建设单位和业主遵法守纪,事实求是,加强项目建设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严肃处理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以确保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三、加强协作,分工负责,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实行指令性评估,下管一级,凡5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数据库管理,统计内网连接,动态查询监测”的有关要求,对辖区现有

50万元以上已开工项目进行逐个登记,逐项目录入,建立以县区为基础的辖区投资和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数据库。市统计局、市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今年各县区辖区内每月新开工项目,由县区计划局在当月20日前提供给县区统计局,县区统计局应随时提供随时建库随时布置投资报表,并按照统计报表规定时间向市统计局报送数据库资料和投资额完成情况。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各县区凡未上报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库的,其相关投资和项目数据市统计局一律不予评估认定。”

为确保真实反映我区投资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十分重要,区统计局由于业务限制,难以掌握投资情况,请区直部门,特别是计划部门要及时向我局提供今年以来5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已开工项目和拟开工项目的开工情况、进度情况等详细基础资料,并协调市发改委对正审批、核准、备案的中、省、市建设项目(含跨区项目),提供尽可能详细的项目清单,以便我局尽快充实区投资项目库,并督促中、省、市建设项目业主向区统计局报送投资报表。必要时请区计划局协调市发改委召开中、省、市项目业主会议,以便及时掌握活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力争在区统计局上报三季度投资报表时,能较为全面反映汉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乡镇办确保完成6亿元投资任务,区直部门完成9亿元投资任务,中、省、市完成投资任务19亿元,中省市占大头,做好中、省、市项目统计的衔接、协调十分重要。区级15亿元投资任务是完成33亿元的基础,各乡镇办事处要在投资口径由原来的三方面投资(农村集体投资、私人建房投资、工矿区非农户投资)变更为仅统计住户私人建房的情况,要进一步摸清情况,建档立户,落实投资任务,准确核算建房标准,使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即私人建房)的完成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区直部门投资10亿元,任务也相当艰巨,今年区政府将投资任务落实到了区直部门,各部门要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项目或企业,并督促项目业主或企业法人按统计制度规范要求上报投资报表。区统计局将加大投资统计数据评估力度,9月份通报各乡镇办、各部门的投资完成情况。

四、完善制度,促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汉滨区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汉滨区目标责任考核不良记录管理试行办法》,区统计局制定了《汉滨区统计工作不良记录管理制度》(此制度正在报区政府审批中),对各乡镇办、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等统计资料填报单位,在统计工作中出现违法、失误等进行认定记录建档。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有重大逻辑或技术性差错的;统计台帐不健全的等十项统计行为作为统计不良记录内容,并作为目标考核不良记录扣减分值的依据,以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以便准确、翔实、全面的统计数据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区统计局要求各乡镇办统计人员和区直部门统计人员要切实负起直接承办人的直接责任,为本乡镇本部门的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希望乡镇办和部门的领导要把统计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关心统计、支持统计,促使我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的经济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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