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专业提供月(季)报表相关指标数据资料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08-04-11 点击:


局机关各股(室)及专业人员:
  为满足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的需要,确保《汉滨经济快讯》全面、准确和及时,本着简便快捷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从三月份起,各专业人员采取网上传送形式提供《月卡》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具体要求:
  各专业人员必须按照表格设计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指标,
  月度资料若市局未评估可提供上报数据,季度提供市局反馈数据,并且每季度要写出专业(或行业)运行分析及建议。
  二、 提供时间:月度资料必须在次月10日前提供给综合股,季度必须在市局反馈当日提供给综合股。
  具体提供内容,见附表
  月卡.xls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