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08-08-07 点击:

 

 

汉滨区统计局文件

 

汉区统字[2008]52


 


汉滨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

    

 

各股(室)、队:

现将我局《机关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汉滨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共性内容;

2:汉滨区统计局工作人员个性目标;

3: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分条件;

4:局领导考核办法。

 

 

二○○八年八月五日

 

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秩序,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有效地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凡本局所属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列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局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共性目标(40%)(不含司机)和个性内容(60%)两部分。共性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执法、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登记、机关建设等。个性内容指各专业或岗位的日常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党组、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办法

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时限为日历年度,并与年终评奖结合进行,于当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由局务会议成员逐人逐项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局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得分作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评比的条件之一。

五、组织领导

1、健全机构。成立统计局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考核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年终评比,公开兑现。

2、责任分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由王兵同志做好记载,以《统计快讯》、送阅件及上网公布为准(不重复);专业奖励情况以市局文件为准;执法情况、统计登记由龚心双同志做好记载;包村工作以农工部考核结果为准;考勤情况由胡高叶同志做好记载。年终分别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评资料,供考评领导小组考评。

3、在实施目标管理上,如需调整目标任务,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

汉滨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共性内容

 

考核

项目

主 要 考 核 内 容

扣 分 内 容

统计

执法

各组全年完成统计执法2起,并负责整理好案卷。

多完成一起加4分,不完成不得分。案卷不规范、不完整扣1分。

统计

信息

每两个月写1条以上统计信息,以在区统计局以上网站发表为准。

每少1条信息扣1分,超额1条加1分。

统计

分析

各专业人员全年2篇统计分析。办公室人员可以3条信息代替1篇分析。

每少1篇统计分析扣5分,超额1篇加5分。

统计  登记

按包联乡镇办任务数考核

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机关

建设

 

1、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上班时间。实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办理手续。(2分)

2、自觉履行节假日和卫生安全值班制度。(2分)

3、严格保密制度,没有公开公布的统计资料,又未经局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1分)

4、积极参加防汛、“双创”工作。(2分)

5、按机关档案管理统一要求,认真细致、按时做好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1分)

 

1、组织学习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不服从工作分配每次扣1分;重大问题不及时汇报扣1分。

3、无故旷工半天扣1分;无故早退或迟到每次扣0.5 分。

4、未履行节假日值班或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每次扣1分。

5、擅自对外提供资料每次扣1分。归档资料不及时或资料不全扣1分。

附件3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减分条件

 

1、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和理论研究文章被县级领导指示或采用的加1分,被市级以上采用或指示的加2分,被省以上采用的加3分。

2、各岗位工作人员被评为市级单项(单项或专项工作)先进的加1分,省级单项先进的加2分,国家级单项先进的加3分。

3、各专项人员专业工作在市局年度评比中获得第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321分;各专业人员在季度评比中评为“好”的每次加1分,评为“差”的每次扣1分;不列入市局专业评比的人员按专业人员加减分值平均得分计算。

4、包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按区上考核结果加减分。

5、完成局党组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由局党组认定,可适当加分。

 

 

附件4:

局领导考核办法

 

1、分管领导共性考核内容按40分计分,个性考核内容按分管股室人员平均得分为考评基本得分;

2、统计分析和单项工作受奖加分标准同一般工作人员1、2条;分管的专业工作在市局年度评比中获第一、二、三等奖的,每专业依次加1.5、1.0、0.5分;

3、分管的专业工作在市局季度评中,每专业评1次“好”的加0.5分,每专业评1次“差”的扣0.5分。

4、主要领导考核按全局其他人员最终平均得分为考评得分。

 

主题词:政务    绩效考核    通知


  送:市统计局。

区纪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人事局。     


  汉滨区统计局                   2008年8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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