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会议上的发言 汉滨区统计局 鱼金芳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汉滨突破发展的形势下,区政府决定召开全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会议,是我区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充分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及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城乡居民收入问题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十一次党代会后,省委、省政府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并且提出了用十年时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8月份市委、市政府在白河县召开了“全市增加农民收入座谈会”,提出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在区委中心学习组全面传达了白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委副书记王侠同志在安康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安排布置了我区农民增收工作。 调查体系的改变是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成为各级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区开展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是以县(区)为总体,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调查点调查户的收入、支出情况调查统计,来反映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 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全面统计制度。第二个阶段八十年代初期到2007年,汉滨区作为国家抽样的调查县,国家在汉滨区分别设立了城市和农村调查队承担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第三个阶段,以县(区)为总体,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2007年随着国家直属汉滨区城市和农村调查队的撤销及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的成立,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交由汉滨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面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地方政府不仅要随着调查工作体系的改变,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由原来的地方政府参与,改变为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增加了各级政府统计工作内容。全面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地方政府不仅要发展经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新职责。只有进一步强化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源头数据质量,及时客观真实的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才能以准确的数据反映我区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为各级政府科学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 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2008年我区在原汉滨区城市和农村调查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有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2007年第四季度起步,通过人员选调,业务培训,调查点的扩点、换点,基层辅调员的选配,调查户的确定及调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进行了精心安排布置,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及业务指导下,我区城乡居收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1、查点的选取及分布 我区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是以县(区)为总体。以全区所辖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2005―2007年三年村级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排序,采取随机起点、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点(村)。全区共抽选了15个调查点(村),分布在新城办油坊村、建民镇上游村、五里镇丁家营村、大同镇枫树村、恒口镇安全村和集中村、早阳乡石湾村、石梯乡致富村、河西镇庙岭村和东山村、吉河镇前进村和简车村、关庙镇皂树村和捍卫村、迎风乡红侠村。在调查点(村)确定的基础上,每村按不同收入水平抽选10户,全区15各调查点共150户,承担全农民人均纯收入核算任务。其中,有7个调查点70户同时承担国家和汉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核算任务,还有3各调查点30户承担汉滨区贫困监测任务。 城镇居民收入调查是以县(区)为总体,以城镇社区为基本单位,在大洋本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家庭人口、收入水平排序,采用等距抽样方式抽选出调查户。全区共抽选调查户100户,分别是老城办事处鼓楼社区17户、西大社区9户,新城办事处育才社区18户、双堤社区21户、安火路社区15户,江北办事处西站社区20户。在100户中,有50户同时承担国家和汉滨区城镇居民收入核算任务。 2.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为确保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数据质量,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调查制度规定的方法和步骤组织实施。 在调查点调查户确定之后,在乡镇办事处的支持配合下,一是选配了各调查点的辅助调查员;二是对扩点、换点的辅调员和记帐户及时组织了调查业务培训;三是组织进行了调查记账试点工作;四是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2008年四月份起全面展开了以县(区)为主体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目前,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3、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现状 2007年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资料显示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0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原计划目标的“双过半”,城镇居民收入达到515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65元,同比分别增长20.4%、25.7%。但完成市上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仍很艰巨。 ⑴、 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2007年我区农民人纯收入达 到2295元,2006年净增282元,同比增长14%,在十县区中农民人均纯水平排名第三。今年上半年人均现金收入水平全市排名第二。 从农民人均纯收入四大构成分析。体现在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体渠道。 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比重最大。2007年家庭经营收入为1098元,占纯收入的47.8%,较上年增长20.6%。在家庭经营收入中比重大增长较快的是种植业收入、牧业和第三产业收入,分别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31.5%、7.9%、6.6%。农民从家庭自营的工业、建筑业及第二产业得到的收入仅占7.7%。 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位居第二。2007年工资性收入为1075元,占纯收入的46.8%,较上年增长9.3%。在工资性收入中比重大、增长较快的是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和在本乡劳动得到的收入,分别占纯收入的27.0%和16.7%。 转移性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2007年转移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主要由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等国家政策扶持资金、非常住人口带回等项构成。 财产性收入比重最小,2007年财产性收入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主要体现在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包括农业机械)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三个方面。 ⑵、城镇居民收入情况:2007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60元,同比净增1270元,增长18%,是建国以来收入净增额最高的一年,也是首次净增额过千元的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市排名第一,增速排名第二。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四大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55%,位居第一;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的9%,财产性收入最少,仅占总收入0.1%,其次是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35.9%,排名第二。 4、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基层调查辅调员和调查户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由区统计局直接组织实施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今年刚刚起步,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困难和矛盾。一是调查户配合难度大。城镇住户存在高收入户不愿记账,农村住户存在高收入户外出无法记账,导致选中的个别高收入户不能落实。二是部分记账户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城镇调查户存在因调查补贴偏低,与其收入反差较大,从而导致记账户积极性不高,出现漏记、过期补记等问题,不能真实反映收支水平;农村调查户主要受文化素质较低的影响,记账质量不高,同时对家庭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状况了解不全面,从而影响了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三是由于调查点分散,统计局调查人员不熟悉调查户的基本情况,难以做到经常性的深入调查户进行业务检查指导,致使以些诸如漏记、错记、不客观不真实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四是乡镇办事处未能参与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由于过去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体制的制约,无论调查选点落实,还是数据收集过程,都未能让乡镇办参与进来,使得熟悉乡情民情的乡镇办领导和统计、农经干部却不了解、不熟悉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没有发挥乡镇办事处应有的作用。 三、狠抓落实,依靠各方力量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各级经济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搞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是准确反映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作,做好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有赖于地方政府、基层统计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各方力量,积极配合,共同努力。 1、统一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是评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和监测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是准确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调查所取得的收入、消费数据资料,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指导经济工作,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各乡镇办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居民收入,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一是要落实工作人员。各乡镇办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明确1—2名乡级调查指导员,每个调查点(村、社区)都要选配一名调查辅调员;二是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基层组织熟悉情况,擅长群众工作的优势,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动员工作,解决配合难、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三是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在学习了解调查工作的内容与方法的基础上,经常性地深入调查点、调查户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夯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何一方面工作不到位都可能造成调查结果的不真实与不客观。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是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基础。 乡镇办事处是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者。一要从本乡镇(办)实际出发,积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不断研究城乡居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提高当地全体居民收入水平。二要关心调查点(村、社区)调查户的生产生活,了解调查点和调查户生产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要摸清和掌握调查点和调查户产业发展情况、收入来源构成,找出与本乡镇(办)优势产业发展及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和根源,有针对性的进行产业扶持和政策倾斜。如将调查户培育成畜牧养殖大户、蚕桑大户,引导调查户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等二、三产业;组织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增加就业机会;对符合条件的调查点(村、社区)、调查户在农业综合开发、人畜饮水工程、沼气池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建设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符合农村“两免一补”、粮食直补、农村低保等国家政策扶持范围内的调查户倾斜安排。通过产业扶持,发展经济,使调查点的平均收入水平与本乡镇(办)的收入水平相适应。 乡镇(办)统计工作人员和调查指导员是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者。一要加强调查业务学习和微机操作技能学习,熟练掌握调查内容、方法制度、指标体系,尽快成为调查工作的行家能手。二要经常性地深入调查点和调查户,了解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记帐业务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上传下达做好调查的联络工作,及时将全区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将调查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三要负责调查资料的收集、技术审核与上报工作。 区统计局是调查工作的牵头汇总单位。一是安排布置调查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做好选点、换点等工作,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搞好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对乡镇统计员、调查指导员、调查点调查辅导员、调查户记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加强本部门调查业务人员、领导成员业务培训与学习,使之精通调查业务。三是加强业务检查指导。我们要经常性的深入重点调查点和调查户检查指导调查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调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认真搞好全区调查资料的审核、汇总、评估、上报工作。 为了确保市对区各项考核目标的任务全面完成,区上于9月9日下午召开了全区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调整、完善了考核方法,对三个办事处增加了城镇居民收入考核指标,并以各办事处调查户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汇总数代表办事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考核。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考核,一是涉及全区农民收入调查点的乡镇(办),以调查点(村)调查汇总的数据代表乡镇办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考核。二是对不涉及全区农民收入调查点的乡镇办,仍以农经站的统计数据口径进行考核。同时,区统计局决定将全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纳入对乡镇(办)统计工作的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评比表彰。 3、抓好源头,加强审核,确保质量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就是运用各调查点(村、社区)调查户的人均数据代表调查乡镇办和全区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调查乡镇办和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而影响到各级政府决策和编制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确保和提高调查各个环节的数据质量,是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的生命线,是整个调查统计工作的关键。 (1)严把调查户记账的源头数据质量关,确保调查户帐页数据记全记准。各乡镇办统计员、指导员要经常深入调查点和调查户,督促检查调查点和调查户的记账业务工作,通过座谈提醒,查看记账本(表)等多样方式,帮助调查户记好帐、记全帐、记准帐,发现差错,现场指导,现场纠正。对个别记账能力太差的调查户,要动员和督促调查点的辅调员协助记账。特别要时刻提醒农村调查户建立健全实物统计台帐,发生一笔登记一笔,防止其将一些自产自食的实物收入漏统。努力做到现金实物全统,帐页项目不漏,分类数据准确。 (2)坚决把好调查资料的乡镇业务技术审核关,确保调查点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各乡镇办事处对于各调查点和调查户的记账资料,要逐户进行验收,逐表逐项进行审核;发现差错及时联系调查户查询纠正,在检查审核中,不仅要检查审核表内关系,计算平衡关系,而且要检查审核各表之间,各指标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是要将调查点的平均收入水平和构成来源与全乡镇办农经调查中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构成来源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发现调查点的收入差距问题,对其进行产业扶持和政策扶持。 (3)认真把好调查资料的汇总评估关,确保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区统计局调查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原始调查资料再检查,再审核,把好原始资料的审核关;二是对于汇总资料后要进行对比分析,相关分析和趋势分析,把好全区调查资料的汇总关。三是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研究数据质量开好评估论证会,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进行认真评估论证,使其真正体现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把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资料的汇总上报质量关。 4、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搞好衔接 农业部门是全区各乡镇办、各村委会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全面统计核算部门,其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据,仍沿用全面报表的调查方式,实行由村到乡到区年报统计制度。统计局与农业局一直以来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特别是对以抽样调查反映和以全面统计反映的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共同进行分析、评估论证,使其做到基本衔接。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加强联系,继续支持。乡镇办农经人员要积极参与到农民收入调查工作中来,学习抽样调查方法制度,与乡镇办统计员和调查指导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密切合作,共同搞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区农经站也要围绕全区今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目标任务,加强全区农村经济收入年报统计工作,使两种方法两个渠道取得的全区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基本衔接。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区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的工作刚刚起步,相信有上级业务部门的强大业务支持,有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有乡镇办事处的共同参与,有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基层统计人员、调查指导员、调查辅导员、调查户的艰辛工作,我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一定会顺利开展,并能取得客观、真实、准确的调查数据,为全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指导经济发展,制定政策服好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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