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统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安康市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2008]91号)的通知要求,按照《统计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汉滨统计工作实际,对照汉滨区统计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汉滨区统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局统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汉滨区统计信息网”(www.hbstats.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汉滨区统计局办公地点(五星街38号)领取。
一、工作机构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受理统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汉滨区统计局综合股。
办公地址:汉滨区统计局综合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5:30
夏季:8:00—12:00 15:30—16:00
联系电话:0915—8181201
传真电话:0915—8181219
通信地址:五星街38号区政府院内二号楼3楼
邮政编码:725000
电子邮箱地址:hbtjzh@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汉滨区统计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汉滨区统计局2008年主要公开2006年以来的统计信息,2006年以前的统计信息经整理后,将逐步予以公开。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不提供单户资料。
在与《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统字[2005]56号)不抵触的情况下,公开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股室设置、基本职能及其人员分工、联系电话;
2、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工作开展情况;
4、工作简报、统计工作动态;
5、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6、汉滨区国民经济运行中重点、难点、热点统计调研报告;
7、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主要宏观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月度统计信息);
8、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普查、调查数据公报;
9、重大统计活动报道。
(二)公开形式
汉滨区统计局每年编制《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每月编制《经济快讯》,公布上月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汉滨区统计局建有“汉滨区统计信息网”,发布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普查数据等。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汉滨统计信息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汉滨统计信息网” 上查阅,网址为www.hbstats.gov.cn,也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汉滨统计信息网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地点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统计信息,本机关将自该统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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