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收集、整理并提供区内中省市单位基本统计资料,进行比较研究。
  三、制定和审批全区各种统计调查项目,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
  四、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种月、季、年报表和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
  五、统一评估、核实、管理、公布全区统计资料,审核各乡镇办事处和各单位的统计资料。
  六、规划和管理全区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
  七、负责统计登记、持证上岗 和统计职改等工作。
  八、受上级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国家直属的城市经济调查队和农村经济调查队。
  九、按照《统计法》依法统计,定期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搞好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十、配合全区中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滨区统计局是汉滨区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的综合机构,受安康市统计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区政府统计系统包括全区46个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工作站有专兼职统计人员85人。统计局现任局长1人,副局长3人。局代管城调、农调两个国家直属队,下设企业调查队,内设五个股室。